“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习近平为何钟爱这款“辩证法”?******
(近观中国)“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习近平为何钟爱这款“辩证法”?
中新社北京9月20日电 题:“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习近平为何钟爱这款“辩证法”?
作者 钟三屏
“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西班牙语专家安永眼里,这是习近平引用古文经典讲道理的一个代表性例子。他对中国领导人善于用典印象深刻,因为在当今西班牙政坛这并不常见。
但这句“表述古雅、颇具美感”的中式古语,着实难住了这位自称为“语言工匠”、有近20年政治文献翻译经验的西班牙人。他在字典和同事的助力下“花了一个星期来理解”。
这句古语的出处和释义,对诸多中国读者来说也未必熟悉,更别说文化背景迥异的外国朋友了。
这句话是宋代大家欧阳修研究《易经》的心得。《易经》构建了一个玄妙复杂的东方式辩证法世界,被视为中华文化的重要源头之一。
欧阳修认为,学习《易经》要先懂得其基本的道理和原理(即“大”),才能对具体卦象(即“小”)予以分析,否则就会陷入庞杂巨细之中。后人一般以此比喻做事要看“大势”、从大处着眼。
这句“高冷”的古语在今日中国社会“出圈”,和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引用不无关系。
2015年9月,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前夕,习近平在接受《华尔街日报》书面采访时引用“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强调中美关系要看大局、谋合作,而不能只盯着分歧。
“政治家引用这句话,是希望用辩证法来指导人们什么事情是重要的”,安永分享他的观察,并认为这句古语适用所有国与国关系。
习近平曾指出,中美关系不是一道是否搞好的选择题,而是一道如何搞好的必答题。如何搞好?从习近平呼吁中美两国“向前看、往前走”“关键是管控好分歧”,外界从中领略到得“大”兼“小”、寻求最大公约数的东方智慧。
如何把这一东方智慧传递给西语读者?安永发现,这句中式古语在西语语境下也有对应的俗语:一种是否定式,no hay que andarse por las ramas(不要舍本逐末),另一种是肯定式,hay que ir directo al grano(抓住主干)。
结合上下文等因素,安永最后采用了hay que ir a los más importantes(要从最重要的方面入手)的译法。
他由此还发现了中文和西语之间一个“有趣的不同点”:中文很多概念以对偶对仗的形式出现,很多词语由两个反义字组成,例如是非、曲直、对错、远近,或一件事“正”“反”对照着说。而对应的西语翻译会使用省译或合译的方法只突出表达“正”或“反”的一面。明代大儒方孝孺所著《家人箴》中的“适己而忘人者,人之所弃;克己而立人者,众之所戴”,西语可译为La gente se aleja de los que piensan solo en sí mismos y apoya a quienes se desviven por los demás,也印证了这一点。
中国不少古文经典涉及哲学层面的思考,具有广泛适用性,可以运用于不同的场景。
2013年5月,习近平在给北京大学的同学们回信时也引用过“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以此告诉中国的年轻人,“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
面对“人生方程式”,习近平同样运用得“大”兼“小”的辩证法来求解:超越一己得失,放眼天下,为家国计。正所谓“小我”融入“大我”,“大我”成就“小我”。
安永认为,这是中国领导人想鼓励民众一同发展和守护自己的国家。这类“不计个人得失,捍卫国家荣誉”的话语在西方国家并不鲜见,将个人理想和民族理想互融的理念同样能引发西方人的共鸣。
得“大”兼“小”,不仅是习近平对中国年轻人的期许,也折射出他对自己的要求。他曾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这八个字概括自己的人生态度——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
安永说,这表明,中国领导人认为要说服民众,自己就必须首先成为大家的头号榜样。
不管是国际关系层面,还是人生命题层面,习近平推崇得“大”兼“小”的智慧,就是要察观大势,认清根本,保持大格局,顺应大方向,在“得其大”的过程中逐步地实现“兼其小”,最终达到圆满和谐——这正是中国思想的精髓要义。(完)(图片来源:中新社、中新网)
小区业委会“灵魂砍价”:物业费降了并“退还”360万元差额******
小区业委会“灵魂砍价” 物业费降了 并“退还”360万元差额
将原来3.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降至2.81元/平方米 此前多交的约360万元物业费差额将以免除物业费的形式返还
■ 新年前夕,由小区物业发出的一份《住宅物业费价格处理方案》,让成都绿地锦都小区业主兴奋不已。
■ 《方案》中提到,自去年4月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后,基于“质价相符”原则,将原来3.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调整为2.81元/平方米,并对此前总计360万元的物业费差额以免除物业费的形式予以冲销,“一户至少可以7个月不交物业费”。
■ 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成都绿地锦都小区的业委会成员年龄基本在30至40岁之间,本科以上学历占一半,涵盖教师、律师、财务、建筑等职业。在这样一群年轻且专业的业委会成员带领下,取得了符合住户利益的成果。在全国范围内,不少居住小区成立业委会频频遭遇困难,甚至“流产”,该小区的做法或许能提供一些新想法、新思路。
第一步 群众基础
车位费维权成功
让大家有了信任
2022年4月23日,在成都绿地锦都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当天,小区公众号发出一封鸣谢信:“今天是小区筹建业委会的第146天,投票户数完成1231份,投票比高达76.46%,这些成绩离不开为小区辛苦付出的13名筹备组成员,离不开小区71位幕后志愿者的辛勤努力……每一票都凝聚台前幕后众多业主邻居的心血!”
如今,业委会成立不到一年时间,不仅拿回了属于业主的67万元公区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带来的利润收益,如电梯广告费、停车费收益等),还将原来3.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降至2.81元/平方米,此前多交的约360万元差额也将以免除物业费的形式返还,“算下来,一户至少可以7个月不交物业费。”业委会委员修孝春说。
他们是如何做到的?1月29日,在该小区业委会办公室,记者见到几位业委会及筹备组成员,听他们讲述这其中的过程。
作为律师,也是小区首届业委会委员之一的刘海光认为,成立业委会是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因为早在2017年交房后不久,物业就在车位不具备使用条件以及逾期交付的情况下进行收费,当时几位业主便带头成立“维权小组”,委托他和物业、开发商进行谈判。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每个车位业主获赔5000元。“这件事情增加了业主间的了解与凝聚力。这之后,小区内就涌现出一批年轻、积极的志愿者,大家越来越团结。”
第二步 成立业委会
筹备过程困难重重
大家一起“闯关”
感受到对小区的治理“仅依靠个人力量是不行的”,2021年底,小区开始谋划成立业委会。
成立业委会并不轻松。这其中最为艰难的,是涉及业主个人信息的收集问题。据筹备组成员刘女士介绍,根据规定,在递交联名申请、召开业主大会等多个事项时,均需提交业主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并亲自签字。而小区内的业主来自四面八方,如何让对方把自己的信息交给你,刘女士说,“那时简直是苦口婆心,啥子方法都用尽了。”
据了解,递交联名申请阶段需要提供170余名业主的个人资料,靠着此前车位“维权小组”的几十名志愿者多方奔走,在三天内就“超额”完成了任务。
而在筹备阶段,根据规定,成立业委会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的面积和人数都应当达到小区的“双三分之二”(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绿地锦都小区有1776户,那么,至少需要近1200户的表决,“比联名申请时多了近7倍。”且根据当时规定,在递交联名申请后,小区要在90天内召开业主大会,“否则解散”,重头再来。
这90天内,需要确定筹备组成员,对小区的“三个文本”进行修改、公示。时间紧,任务重。除了此前积攒的“群众基础”外,志愿者们和筹备组成员挨个打电话、发微信,并在各单元、各电梯粘贴文本、安装投票箱,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为了提高效率,他们在一栋楼选了一个“总管理”,每四层楼选一个“小管理”,层层推进。
不愿参与的,他们就耐心动员数小时;无法到现场的,他们就通过线上投票以及授权等形式投票;甚至还通过业主孩子去说服,“去跟你奶奶说一下,把票投了”。后来他们专门申请了小区的工作微信号进行沟通、传递资料,“公对公”以后,进度提升不少。
最终,结果是满意的,业主大会成立当天不仅超额完成“双三分之二”的任务,还高票通过了表决的三个议题。
第三步 专业且有策略
业委会成员“搭配合理”
不与物业“对立”
曾经有业主反映“直到前物业经理走了,都还一个(问题)没解决”,业委会上岗后火速“开工”,学习法律、物业知识。在监督、协助物业过程中,他们发现“漏洞”,便去多个政府部门咨询,最终成功地将物业费从3.2元/平方米降至2.81元/平方米,还将之前多缴纳的约360万元差额补了回来,成功维护了业主的利益。
筹备组成员刘女士说,此消息一出,小区内沸腾了。相比其他小区成立业委会频频“流产”,他们为什么会一次成功?
业委会委员吴继华认为,11名业委会成员年龄基本在30至40岁之间,本科以上学历占一半,职业有教师、律师、心理咨询师、财务、建筑专业人员等,“专业搭配合理,年轻、有朝气。”在成立过程中,需要涉及的专业问题,他们各自负责一块,为业委会在90天(最新规定为六个月)内成立节省了时间。此外,刘海光认为,街道、社区的支持指导也离不开,“如果没有这些的支持,很难开展工作。”
与一些小区业委会与物业站在对立面不同,刘海光说,他们从成立之初,就是柔中带刚,有策略地和物业坐下来谈。物业也相对配合,没有想方设法地进行阻止。“最后许多问题完全都是通过谈判方式达成了友好协商。”
他们认为,在小区管理中,业委会其实就是一条纽带,虽然业主可以行使权利,但由于不懂法或是个体维权成本较高,业主一般会选择隐忍。若没有业委会去平衡关系,业主的权利有时会得不到保障。
在成都,乃至全国,不少小区成立业委会的过程中,常常因各种原因半路“退堂”,或者达不到预期。而绿地锦都小区业主希望更多的小区能够看到他们的做法,作为借鉴。
在绿地锦都小区,如今有不少业主都称自己有了“当家作主”的感觉。而在即将到来的3月,小区还将召开业主大会,决定67万元公区收益的使用问题。
小区物业:
本来就是希望把小区建设得更好
2日,绿地锦都小区物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来物业和业主就是朝着把小区建设得越来越好的目标而共同努力。从物业服务来讲,业主就是物业的“衣食父母”,物业尊重、重视业主,处理业主诉求也是应该做的。她在该小区工作四年,对整个小区的业主素质,对业主对物业的包容与理解都给予很高评价。物业也支持小区成立业委会,因此他们都是开诚布公地同业主进行沟通。
而据成都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胡先生介绍,其实,大多物业公司是希望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除了可以分担责任外,也可以成为同业主沟通的桥梁,“避免中间产生误会”,便于小区管理。但也有物业不希望成立业委会,是因为担心业委会成立后,物业服务跟不上而被“炒鱿鱼”,担心利益分配不均,从而产生矛盾。
胡先生认为,在成立业委会时,应注意公平、公正,选择业委会成员也要选择真心实意为小区服务的业主,随时进行监督,公示,因为业委会掌管了小区的各项收益,“难免会有人在利益面前站不稳脚。”
律师说法:
成立业委会应注意程序的合法性
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主任律师唐震东接手了许多有关物业方面的案件。他认为,部分小区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原因主要有:业主不熟悉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委会的条件和法律流程,缺乏必要数量的(5-11人以上)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又具有一定组织能力且具备必要工作时间、符合条件的、有公信力的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他建议,大家应学习相关法律流程或委托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并取得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的支持,再由20%(各地标准不一)以上业主联名向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同时,在选举过程中,业主要注意程序的合法性,“尤其要确认参与表决票数及其同意票数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要求。”唐震东还表示,业委会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大于当选人人数,候选人应当具备业主身份并符合当选条件。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报道